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政策文件
关于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发票开具有关问题的公告》
2018-05-17 来源: 本站原创
一、发布本公告的背景是什么?
为进一步加强增值税发票管理,保障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工作顺利实施,保护纳税人合法权益,营造健康公平的税收环境,明确增值税发票开具有关问题,发布本公告。
(二)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》规定,销售方开具发票时,应如实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相符的发票。购买方取得发票时,不得要求变更品名和金额。但是目前发现部分销售方允许购买方可通过其销售平台,自行选择需要开具发票的商品服务名称等内容,并按照购买方的要求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不符的发票。对此问题,本公告再次明确,销售方开具增值税发票时,发票内容应按照实际销售情况如实开具,不得根据购买方要求填开与实际交易不符的内容。销售方开具发票时,通过销售平台系统与增值税发票税控系统后台对接,导入相关信息开票的,系统导入的开票数据内容应与实际交易相符,如不相符应及时修改完善销售平台系统。